接触性皮炎在临床上有哪些症状
接触性皮炎在临床上有哪些症状?虽然接触性皮炎在皮肤病临床治疗中是一种很常见的皮肤病类型,但是因一般情况下人们对于这种类型的皮炎疾病不了解,就算是接触性皮炎病发后也不为知,导致皮炎病情加重。那么,接触性皮炎在临床上有哪些症状?
接触性皮炎病轻者为水肿性红斑,较重者有丘疹、水疙甚至大疤,更严重者则可有表皮松解,甚至坏死。
接触性皮炎发生前有明显的接触史,均有一定的潜伏期,第一次在4~5天以上,再次接触发病时间缩短,多数在数小时或1天左右。但强酸、强碱等强烈的刺激物,可立即发生皮损而无潜伏期。一般急性发病,常见于暴露部位,如面、颈、四肢。皮损的形态、范围、严重程度取决于接触物质种类、性质、浓度、接触时间的久暂、接触部位和面积大小以及机体对刺激物的反应程度。
皮损边界清楚,多局限于接触部位,形态与接触物大抵一致。皮疹一般为红斑、肿胀、丘疹、水疱或大疱、糜烂、渗出等,一个时期内以某一种皮损为主。若为强酸、强碱或其他强烈化学物质接触,常可引起坏死或溃疡,若发生在组织疏松部位,如眼睑、包皮、阴囊处则表现为皮肤局限性水肿,皮肤光亮,表面纹理消失,无明确边缘。若患者反应强烈,则皮疹不仅局限于接触部位,还可播散到其他部位,甚至泛发全身。
自觉瘙痒,烧灼感,重者疼痛。少数患者伴有怕冷、发热、头痛、恶心等全身症状。病因去除和恰当处理后可在1~2周内痊愈。但反复接触或处理不当,可转变为亚急性或慢性,皮损表现为肥厚粗糙,呈苔藓样变。
应注意的是:此病去除病因经适当治疗1-2周后可痊愈,但如再接触致敏原可再发作,反复接触,反复发作。如处理不当可发展为亚急性或慢性炎症,局部呈苔癣样病变。
接触性皮炎在临床上有哪些症状?通过上述介绍相信大家对于接触性皮炎在临床上的症状表现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了解。同样医生也是根据每位皮炎患者在临床上的症状进行对症医治的。提醒大家,千万不要盲目治疗,以免导致病情加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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